0歲至74歲;要保人須為成年人。
不定期繳
第一次保險費:以匯款/劃撥或特約金融機構/郵局轉帳方式,本商品不提供轉帳折減。
第二次(含)以後每次繳交之保險費:以匯款/劃撥方式繳款。
終身(年金最高給付至保險年齡100歲)。
第一次保險費:最低限制為新臺幣30萬元;最高為新臺幣6,000萬元。
第二次(含)以後每次繳交之保險費:不得低於新臺幣二千元,並以新臺幣一千元為單位。年金累積期間累積總繳保險費不得超過新臺幣6,000萬元。
要保人投保時可選擇第6保單週年日(含)以後之一特定保單週年日做為年金給付開始日,但不得超過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80歲之保單週年日。
可選擇5、10、15、20年(年金給付開始日之年齡+保證期間,合計不得超過被保險人100歲)。
一、保單行政費=「契約生效日及各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價值」×「保單行政費率」,逐月由保單帳戶價值中扣繳。
(國泰人壽超月得益變額年金保險:首次投資配置日前的保單行政費,由首次投資配置金額中扣繳。)
保單年度 | 第1年 | 第2年~第4年 | 第5年及之後 |
---|---|---|---|
保單行政費率 | 每月0.083% | 每月0.042% | 每月0% |
二、保單管理費:無。
註1: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,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,或僅申請轉出配息停泊標的者,該投資標的之轉換不計入轉換次數,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。
註2:投資標的轉換禁止申請轉入配息停泊標的。
「申請辦理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配息停泊標的價值」×「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」。
保單年度 | 解約費用率 |
---|---|
第1年 | 6.5% |
第2年 | 5.5% |
第3年 | 4.5% |
第4年 | 3.5% |
第5年及以後 | 0% |
1.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:「部分提領金額扣除配息停泊標的提領金額」×「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」。
2.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:辦理部分提領時,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;超過4次的部分,國泰人壽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,000 元(新臺幣商品)之部分提領費用。
註: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,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部分提領,或僅申請提領配息停泊標的者,該投資標的之部分提領不計入部分提領次數,亦不收取部分提領費用。